根据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收到的公开意见,我部进行了修改完善(附件1),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2年2月21日前反馈。
传真:010-66069561
邮箱:zhanghong@miit.gov.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2.修改意见反馈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