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召开媒体通气会,部政策法规司、无线电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近日公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梁志峰:新闻界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工业和信息化部媒体通气会。11月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已经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施行。上周五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修订后的条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范斌,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谢存介绍《条例》修订有关情况。
范斌: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11月2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修订后无线电管理条例,完善无线电管理任务,新形势下无线电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我向大家介绍条例修订背景、特点及下一步贯彻落实的相关工作安排。
一、条例修订背景情况
无线电频谱是国家的战略性稀缺资源,也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1993年原条例发布实施,对保障维护电波秩序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无线电技术日益广泛应用,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的加快实施,智能制造下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无线电广泛融入到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中,截止2015年底无线电台站384万个,较2010年相比增长43%。与此同时,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干扰日益增多。私设电台,特别是“伪基站”、“黑广播”问题突出,干扰航空导航、公众通信等活动。
十二五期间,无线电管理机构共查处6500余起无线电干扰,3951起“伪基站”案件,3301件“黑广播”案件。无线电领域不断深化1993年以来我国建立国家、省两级相互集中的无线电管理机制,加强军地无线电协调。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无线电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和要求,条例有关制度不能满足需要,急需修订。
200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总参谋部向国务院、中央军委上报条例,修补送审稿。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大量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立法协调工作。在军地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今年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修订草案,11月11日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72号令公布修订后的条例。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来,历经起草、上报、审议和联合公布全过程后出台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修订是我国无线电事业发展的大事,修订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有效开发利用频谱资源和防控无线电有害干扰等核心问题。促进科学管理在频谱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围绕频率、台站、设备、秩序等四关键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放管结合,在提高频谱资源利用效率,维护电波秩序的前提下,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释放发展活力。条例修订将为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律环境。
二、条例修订主要特点
本次条例修订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决策部署,围绕无线电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主要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修订了所有的章节条款,新条例框架结构进行调整。由原条例的10章整合为9章,把原来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章节合并到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章节之中。涵盖无线电管理体制,频率管理、台站管理、设备管理、涉外管理、秩序维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充实,新条例对原条例的全部条款都做出修改,条文数量比原条例多70%,由原来49条扩充到89条。
二是充实管理手段。本次条例修订的重点突出,紧紧围绕频率、台站、设备、秩序四个关键环节,针对无线电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系统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在频率管理方面,要求频率划分应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和频谱资源有效利用需要,并规定了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长期闲置频率收回,边境频率协调等重要制度。在台站管理方面下放大多数台站审批权,除卫星测控导航站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重要台站外,其它台站均交由省里进行审批。同时,缩小台站审批范围,对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数量众多的台站不再审批。要求台站使用者按照电台执照的规定进行使用,并定期维护。设备管理方面,完善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制度,并结合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的经验,明确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发射设备进行备案。在秩序维护方面,明确对船舶、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专用频率予以特别保护。机场射电天文台不得设立阻断信号传输的高大建筑。
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多年来查处“伪基站”的违法案件实践看,原条例的震慑效应和处罚力度不够。如果罚款上限五千元,新条例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将擅自设置电台罚款上限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对不按照电站执照的规定使用电站的吊销电台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要求暂扣设备,查封电台,实施技术阻断,提高违法成本。此外,去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降低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的门槛,并增设了加重情节的量刑档次。最高提到了7年。新条例与《刑法修正案九》加大对无线电违反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电波秩序。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条例下一步工作安排
法律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条例,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我们会同无线电管理局,通过召开宣导会议,编制条例示意,组织培训,专家解读,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全国活动,帮助广大无线电管理工作者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好条例。二是抓好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条例对无线电管理的重要制度做出基本规定。其中,使用许可,电台设置使用许可,边境频率协调,发射设备情况核准制度,需要通过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进行细化。现有的无线电频率划分,电台执照管理等制度根据新条例以及无线电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相关规章立改废工作。三是加强无线电行政执法。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是条例的执法主体,要加强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条例赋予的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加大监督力度,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谢谢大家。
梁志峰:谢谢范斌副司长的介绍。下面请无线电管理局谢存副局长介绍情况。
谢存:11月25日修改后的无线电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条例修订是推进无线电管理能力和管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无线电事业发展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刚才范斌副司长全面介绍条例修订的背景情况和主要特点,下面我介绍条例修订确立的主要制度,涉及五方面。
第一,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无线电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军队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只有协调处理好这四方面的关系,才能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为此,条例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规定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由军队电磁频谱机构负责。强调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适当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系统行业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规划本系统行业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执照和电台识别码。
第二,无线电频率管理。条例关于频谱资源管理的规定,紧紧围绕有效开发利用频谱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来进行。主要涉及到几方面,一是确立指派、招标、拍卖共存的制度。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无线电频率许可,继续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给予重点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制度。对业余无线电台,国际安全遇险系统,航空水上通讯导航的国际间通用频率豁免许可管理,完善许可流程,规定申请许可应具备的条件。三是规定频率回收制度。为遏制资源闲置浪费的情况,条例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有权对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超过两年不使用,或者使用率达不到许可证规定要求的撤销其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收回无线电频率。四是新增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规定,为了适应空间业务快速发展对无线电频率提出的新要求。条例增加了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制度,明确卫星无线电频率的取得方式,申报协调程序,卫星工程的频率可行性论证等要求。
第三,无线电台的管理。无线电站是实施无线电管理的重要载体,条例完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制度,下放无线电台站审批权。条例规定除空间无线电台,卫星测控站光谱站等五类无线电台涉及到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重要无线电台站,其它的由省市区直接审批。取消和下放许可事项的同时,条例完善相关监管措施,规定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无线电台站进行定期维护,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明确船舶航空器铁路机车使用设置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模式。
第四,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做好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从源头防止和减少无线电的干扰,是维护电波秩序的重要手段。条例进一步完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制度,规定取得型号核准应当具备的条件,许可的审查时限等事项。规定微功率,短距离设备豁免许可管理。规范减少许可的同时,条例完善相关监管措施。规定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向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定标注的技术指标。
第五,关于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条例规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为无线电管理机构更好地开展执法和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监测和监管查处。条例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情况和占用的无线电台站进行检测和检查。可以要求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采取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校准发射频率或降低功率等措施消除有害干扰,无法消除有害干扰可以责令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暂停发射。对非法的无线电发射活动,可以掌控无线电发射设备查封无线电台站,可以采取技术性的阻断措施,将无线电监测中心、监测站准确定位为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机构,承担无线电信号检测,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的职能。二是新增电磁环境保护的措施,规定建设设定天文台、气象雷达站、机场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其工程选址应当进行电磁兼容分析和论证。在已建射电天文台、机场周边区域不得新建阻断无线电信号传输的高大建筑设施,任何无线电发射设备对船舶、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的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到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时,应当立即消除。三是明确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监管主体地位。条例规定,省区市应该加大无线电设备的监管,质监、工商部门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通报其发现的违法生产和销售无线发射设备行为。细化完善法律涉外责任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为打击无线电违法行为提供法律武器。
条例修订顺应了无线电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设置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提供强大的制度推力和制度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配套制度建设等宣贯工作,确保条例各项制度落地执行。同时,真诚地希望媒体朋友帮助我们持续宣传条例管理规定,扩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全社会对频谱资源重要性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
梁志峰:下面欢迎大家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修订后《条例》规定,地面公众移动通信使用频率等商用无线电频率可以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5G是否与3G、4G时候频率许可方式不同。700M频段在广电手里,对这样频段的处理会有怎样的影响?
谢存:新修订《条例》规定,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可以采用行政和市场两种方式进行。在以往工作实践中,我国频率分配更多的是依靠行政环节,通过行政审批方式进行。我们在利用市场方式分配无线电资源方面也曾进行过尝试,原信息产业部在2002年曾组织对3.5GHz频率进行招标试点,有若干家企业参与招标并中标,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次《条例》修订,将招标、拍卖作为一项制度设立下来,明确了对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等商用频率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目前,5G国际标准尚未最后确定,中国何时发放5G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时间表尚未确定,现在讨论5G频率的分配方式也为时尚早。当然,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届时也是一种选项。
700MHz频率,在世界范围原来主要规划用于模拟电视使用。随着电视模转数进程的加快,世界上一些国家把700MHz频率腾退出来用于发展公众地面移动通信业务使用。由于与其他高频段相比,700MHz传输性能相对较好,相关网络运营商建网成本相对较少,因此700MHz又被称为“数字红利”。我国原来700MHz频率也与国际一样,主要规划用于模拟电视。我国700MHz频率如果要用于公众移动通信业务,涉及的工作较多,如国内电视“模转数”的进度和整体安排、原有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调整等。对于当前社会有关人士呼吁,希望中国像其他部门国家一样,尽快把700MHz数字红利释放出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广电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研究推进有关工作。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条例》修订对打击“伪基站”有哪些帮助?
谢存:国家一直以来对打击“黑广播”、“伪基站”等擅自使用频率、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的行为高度重视。在国家层面建立了“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相关办公室。有20多个部委共同参加联席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其中之一。此次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明确将“伪基站”、“黑广播”等列为打击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此也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查处。自2013年开始,工业和信息化部就会同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伪基站”和“黑广播”的打击力度,全国无线电管理系统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本次《条例》修订,对擅自使用频率和设置无线电台站的行为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和打击力度。
第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条例里明确要求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包括技术支撑部门加强对在用频率和电台的检查和监测。要将监测信号与已分配的频率、已登记的台站进行对比,看是否是合法的频率和电台。
第二,加强对相关电磁环境的保护。条例规定,产生电磁辐射的设施,可能对依法使用设置的无线电台造成干扰的,设台的站址要经过城乡规划部门和省一级的无线电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建设射电天文电台等需要特殊电磁保护的项目,选址前进行电磁兼容的测试。等等。
第三,加强强化监管查处手段。条例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对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要求采取维修发射设备、校准发射频率、降低功率等方式予以消除,无法消除可以责令暂停发射。对“伪基站”、“黑广播”这类属于非法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条例规定还规定可以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查封无线电台站。
第四,条例规定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要进行销售备案。
第五,条例明确提高对非法设置使用频率和设置无线电台的处罚力度。处罚上限由原来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
后续工作中,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将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伪基站”、“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尽全力遏制蔓延势头,使电磁环境进一步净化。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刚才提到微功率、短距离的无线电台站可以豁免许可,微功率和短距离包括哪一些作用?商用频率可以招标拍卖,除了公众移动通信的移动频率,有没有别的用途?
谢存:微功率和短距离是技术术语,字面的意思就是发射的功率小,传输的距离近。在日常家庭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主要包括:家里使用wifi路由器、遥控的汽车钥匙等。针对不同微功率设备,有相关文件规定其发射功率应该是多少,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设备有不同的规定。在条例修订时,考虑到微功率和短距离设备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减少行政许可数量,取消了对微功率和短距离设备的型号核准和使用中的无线电台站许可,而是规定生产或进口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梁志峰:时间关系,今天的通气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的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