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朱鎔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草案)》、《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电信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制定电信条例。
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对互联网内容服务的监督管理,防止有害信息危害社会,尤其是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有必要制定《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建设工程的勘查、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对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更加具体,有必要制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草案)》、《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