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版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申请表以及新版空间业务无线电台(站)执照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无线电管理工作流程,简化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8月27日正式发布了新版空间、地面业务的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申请表以及新版空间业务无线电台(站)执照(以下简称新版申请表格和台站执照)。
新版申请表格将原2006年启用的涉及空间、地面业务的17张表格(国无管表1-16,国无管表18)整合为5张,分别为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和空间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申请表、卫星通信网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卫星地球站设置使用申请表、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申请表和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申请表,大幅简化了申请人的信息填报工作,有效避免因申请人错误选择申请表格而影响许可的情况。新版台站执照将旧版的空间业务电台执照重新设计,在样式上与2018年启用的地面业务新版无线电台执照保持了统一。
新版申请表格和台站执照拟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届时,旧版申请表格和空间业务无线电台(站)执照将停止使用。新版申请表格及填表说明等电子文档可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主页“无线电管理局”栏目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