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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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日期:2019-06-16     作者:工信部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附件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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