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正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结合工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科学界定管理职能、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范、依法监督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水平。
立良法树好规,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集中力量推进电信、无线电、网络安全等事关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的重要立法项目,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稀有金属、工业节能、质量促进、技术改造等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法制建设。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相结合。立足于工业、通信业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和云计算、大数据、新型智能设备等普及应用带来的新问题,及时开展前瞻性立法问题研究,提出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的制度建议,为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完善制度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确保立法体现行业特点并符合产业发展规律。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修订,配套法律制度建设以及事中事后管理措施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进程和改革决策紧密衔接、确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内进行。
严格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加强对电信、无线电、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领域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等监管,严厉查处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依法监管网络信息服务,不断完善适应网络融合趋势的市场监管机制,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切实转变职能,明确法治政府边界
做好“减法”。一是重点清理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缩小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认真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有关行政管理“负面清单”,公开列明禁止进入的领域和需要政府事先批准的事项。三是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依法履行工业和信息化管理职责划定明确边界。做好“加法”。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市场行为监管以及违法处罚等形式,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对于交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资质资格类事项,要加快制定相关标准和监督检查制度,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更加善于运用市场和法治的手段,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强化权力制约,筑牢法治“篱笆”
在行政决策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究违法决策、决策不作为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责任。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执法监督环节,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对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队伍建设环节,完善学法普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培训,使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业发展、维护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能力。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和惩治腐败,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本文刊登于《紫光阁》杂志2014年第12期,作者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