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国于2009年2月正式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8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公告,列入《目录》的产品生产者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缴纳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补贴。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大国,每年除了四机一脑产品之外,还有大量的手机、电话机、复印机、打印机、小家电等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这些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也亟待规范。目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正在组织相关的行业协会对废弃手机、电话机、打印机、复印件、小家电、荧光灯等产品进行调研,探讨将这些产品纳入目录管理的可行性。并据此研究提出目录管理的配套政策建议,提出近期目录调整的建议,为目录的调整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作为手机和电话机生产企业的行业主管协会,积极支持国家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工作,愿意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持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希望收集广大手机和电话机生产企业的意见,确保行业的意见能够在国家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为此,协会向手机、电话机生产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就手机和电话机的回收处理相关问题开展调查,我们还会同时开展对手机和电话机的回收处理模式、处理企业的调研,欢迎有兴趣的企业积极参加,积极提供信息及企业意见。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将于2013年8月初适时组织生产企业对废弃手机、电话机的生产、回收、处理现状进行分析、讨论,而后共同提出将手机、电话机纳入《目录》管理的可行性建议。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