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手机企业收取手机内置音乐铃声使用费问题,引起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信息产业部有关领导的委托,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组织全行业的手机企业召开了有关手机内置音乐铃声的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手机音乐铃声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事的协调。1月23日,当此项工作的专题文件上报到信息产业部的领导时,苟仲文副部长批示:“从既要保护原创者的著作权,又要保护产业利益的角度出发处理手机内置音乐铃声问题……充分发挥通信工业协会的作用,争取双方都可接受的满意的结果”。吴基传部长和娄勤俭副部长也圈阅了苟部长的重要批示。
最近,协会特将手机产业情况及关于尽快制定合理的手机内置音乐铃声收费标准的建议,向国家版权局写了专题报告,(同时抄报信息产业部)。此事已引起国家版权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表示将适时出面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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