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手机音乐铃声协调专题会议在北京召开,手机音乐铃声协调小组的11个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协会张北平副秘书长向与会代表通报了最近发生的两起手机音乐铃声诉讼案的庭审和调解情况以及协会与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通报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最近与我协会会谈的情况;以及行业手机音乐铃声库建设的进展情况。同时就与手机行业密切相关的其它知识产权问题、维修资质管理等问题作了简单通报。
与会代表对音著协最近提出的合作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大家一致表示,与音著协的合作必须坚持信息产业部领导批示的“从既要保护原创者的著作权,又要保护产业利益的角度处理好手机内置音乐铃声问题……争取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满意的结果。”的原则,从手机音乐铃声的使用实际出发,要求音著协降低音乐铃声使用价格,公开曲目库以及曲目授权使用的区域。会议认为,音著协提出的以每个型号每首曲目一年3~5万元的收费方案,一方面价位太高,同时也不符合手机生产的实际,手机型号有很大的时尚性,它的批量不会很大,需要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很快地调整,所以是不可取的,代表们提议以品牌为使用单位。
代表们还对如何进一步与音著协沟通和协调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与会代表还就建立行业自己的手机音乐铃声曲目库的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研究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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